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_焦点播报

发布时间:2023-06-29 07:24:53 来源: 易天富

根据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23年6月29日起,兴业银行新增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业务。投资者可通过兴业银行办理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列表:

基金名称


【资料图】

农银汇理策略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汇理策略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汇理信息传媒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农银汇理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

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

农银汇理新兴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汇理中证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汇理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8819

010347

001319

000913

660008

005152

010815

660011

012394

011314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8-95599

网址:www.abc-ca.com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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